對顧客要求、投標書和合同的評審簡稱合同評審,該要素(過程)是認可準則較之指南25新增加的。合同評審是在“合同簽定前,為了確保質量要求規定得合理、明確并形成文件,且供方能實現, 由供方所進行的系統的活動”
由于管理評審一般只對重大的、全局性的問題做出決策,因此對管理評審提出的改進措施進行跟蹤驗證和對內審中發現的不符合項的糾正措施進行跟蹤驗證有不同之處。 (1)最高管理者簽發管理評審報告 管理評審的現場會議
二級法人實驗室通常是指承擔檢測/校準工作的實驗室本身不是獨立法人,而是某個母體組織(一級法人)的一部分,盡管它有批準文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結構的場所,甚至有時財務經費可以獨立核算,卻不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如賠償責任、侵權責任),對外簽署的協議仍要由母體組織承擔法律后果。 ...
雖然檢定規程中給出了檢定周期,但人們無法保證在有效期內測量設備的技術性能夠始終保持。為此,實驗室認可準則中提出了期間核查(intermediate checks)的要求期間核查在指南25中又稱運行檢查(in-serve check),
認可準則4.7條“服務客戶”是較之指南25新增加的要素(過程),該條指出:“實驗室應與客戶或其代表合作,以明確客戶的要求,并在確保其他客戶機密的前提下,允許客戶到實驗室監視與其工作有關的操作!彼粌H對實
認可準則4.1.5要求實驗室“有保護客戶的機密信息和所有權的政策和程序”。 實驗時應予保護的秘密不僅包括顧客提供的用于形勢評價或樣機實驗的產品及其技術資料所攜帶的信息,如工藝流程、設計圖紙、技術依據、外觀
人員技術檔案是全面反映人力資源整體情況,充分發掘人力資源的基礎,為此,認可準則5.2.5條要求:“能力、教育和專業資格、培訓、技能和經驗的記錄,并包含授權和(或)能力確認的日期。這些信息應易于獲
審核是為獲得審核證據并對其形成客觀的評價,以確定滿足審核準則的程度所進行的系統的、獨立的并形成文件的過程。 ...
內審和外審的不同主要體現在: (1)目的不同 內審從改善內部管理出發,通過對發現的問題采取相應糾正措施、預防措施,推動質量改進;外審是通過對實驗室質量管理體系和技術能力的評價,為顧客承認或第三方認可/注
文件的編號分為文件的識別編號(即文件代號)和文件的發放編號。識別編號反映該文件的種類、屬性及版本,發放編號則反映該文件的發放對象,即所有權人(有時是部門),這兩種編號都應是惟一的。有了識別編號,在提
隨著計算機應用的日益普及,建立局域網并在局域網上發布文件的實驗室越來越多,認可準則4.3.3.4對此做出了規定:“應制定程序來描述如何更改和控制保存在計算機系統中的文件”。 實驗室網上發布文件有幾個需要注意
期間核查和校準的不同主要體現在以下4個方面: (1)目的不同 期間核查的目的是維持測量儀器校準狀態的可信度,即確認上次校準時特性不變。校準的目的是確定被校對象與對應的由計量標準所復現的量值的關系。 (2)
要糾正不符合項,可能有幾種不同的預案,會涉及到多個不同的要素(過程)和部門,如果實驗室希望從根本上消除某個不符合項,則糾正措施的制定、實施勢必涉及到多個要素(過程)和部門。由部門主管負責糾正措施的實
認可: 由權威機構對檢測/校準實驗室及其人員有能力進行特定類型的檢測/校準做出正式承認的程序。 所謂權威機構,是指具有法律或行政授權的職責和權力的政府或民間機構。這種承認,意味著承認檢測/校準實驗室有管理能力和技術能力從事特定領域的工作。 因而,實驗室認可的實質是對實驗室開展的...
由于二級法人本身不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在保證質量活動的公正性方面存在著某些不同于一級法人實驗室之處。為此,通常規定如下: (1)母體組織的最高管理者授權實驗室開展檢測/校準活動,承諾為其承擔法律責任。
在ISO指南30:1992《與參考物質有關的術語和定義》中,參考物質(RM)定義為“具有一種或多種足夠均勻和很好地確定了的特性,用以校準測量裝置、評價測量方法或給材料賦值的一種材料或物質”。有證參考物質(CRM)
確認(Validation)是“通過核查并提供客觀證據,以證實某一特定預期用途的特殊要求得到滿足”。校準/檢測方法有許多特性,例如結果的測量不確定度、檢出限、線性、重復性、復現性、穩健性和交互靈敏度等,方法確認
受控文件包括指導實驗室員工開展檢測/校準和實施質量活動的文件,以及闡明所取得的結果或提供所完成活動的證據的記錄。實驗室對這些文件和記錄實行不同的管理辦法,如對質量手冊、程序文件、作業指導書和記錄格式等
檢測/校準過程中的異常情況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檢測設備出現異常。例如,設備出現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此時需關閉有故障的儀器設備電源,更換檢測設備。 (2)環境條件出現異常。例如,影響檢測/校準質量
當不符合或偏離導致對實驗室符合其政策和程序,或符合認可準則產生懷疑時,才對相關活動區域實施附加審核。 實驗室應對糾正措施的結果進行檢驗,以確保所采取的糾正活動的有效性。附加審核常常在糾正措施實施后并非都必須通過附加審核來確定其有效性,只有當出現問題的嚴重性已達一定程度或對檢測/校準造成危害時,才有必要...